近日,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撞人4s店判全责”,看到这个标题小编瞬间就疑惑了,撞到人不应该是司机的责任吗?为什么要4s店负责,而且还是负全部责任,就算是在店门口撞到人那也应该是司机的责任啊,真是奇怪了,我们一起去看看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撞人4s店判全责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有一男子前几天买了一辆新车,车子是名车保时捷的一个品牌,然后因为是新车还没有上牌,所以当天就准备开着车前往车管所上牌,从监控摄像头可以看到车子的挡风玻璃上是贴着一张临时车牌的。
撞人4s店判全责
当天一起前去车管所的路上除了司机还有一位4s店的店员,两人一起同去,并且顺利的到达目的地,虽然车是新的,但是司机有着二十多年的车龄,所以车子非常平稳的停在了路边。但是,就在他们准备下车的时候就出现问题了,只见后座的4s店店员一打开车门就听到了“嘭!”的一声,车里的人瞬间懵逼了,难道新买的车门就这么坏了?两人赶紧的下车观看,才发现,原来不是车门坏了,是车门把别人打坏了。
撞人4s店判全责
车门开启的同时正好有人开着电动车经过,好巧不巧的就打到了电动车以及开电动车的人,人车都被撞倒在地,看情况貌似还伤的不轻,车门也被撞陷进去了一小块。因为是后车座的4s店店员开门时没注意造成了这则事故,所以他将要负全部责任,病人的医疗费以及车子的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