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胡某捅伤他人5个月后又在校内持刀杀人,最终被判无期。据悉2013年7月21日,胡某因琐事持刀将被害人陈某某捅成重伤。2013年12月2日6时许,胡某在学校公寓楼一楼大厅趁宗某某不备,持刀割其颈部并连续捅刺胸腹部,致被害人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15岁少年判无期”引发了许多网友的关注。
15岁少年判无期
不少网友强烈建议把成年人的18岁,改成13岁。不少网友也对于审判有自己的看法,认为虽然胡某没满十八岁,但是他的行为性质特别严重,特别恶劣,一死一伤,应判处死刑,不能判无期,称其留着也是个祸害。还有一些网友指出从无期,有期,再到出狱,最多十七年的光阴。等胡某出狱三十多岁,那时他一无所有,他会变本加利的去犯罪,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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