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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供述,杰某认为如果贸然删掉的话,媒体会说这是假的,对他们网站的信誉造成影响。"过了一个多礼拜,他们又发了一个假消息,说我找到新靠山,帮我还了一半的赌债。"
这次,杰某又向郭美美支付了10万元,网络再次曝出"郭美美靠山为其还赌债"的轰动性新闻,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及对其所谓"靠山"的猜测。
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面,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该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有一段时间找不同的男孩子,还要我帮她数有多少个。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