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于7月9号被带走,截至今日已近一个月时间,近日据网络爆料,郭美美在狱中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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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原文如下:
据新华社报道, "在里面的这段时间,回想自己这几年所做的事情,我非常后悔。出去以后,我不会再去赌博、炫富或者去做一些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情,会踏踏实实做人。"
在北京市某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郭美美(女,23岁,湖南省益阳市人)如是说道,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而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近日再次陷入舆论漩涡中心,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突然走红更为严重: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员。
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媒体和广大网民的连日热议。案件背后有无更多内幕?郭美美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她的巨大"能量"从何而来?……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北京警方联手广东、湖南等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随着侦查的深入,诸多谜团一一揭开;与此同时,如何借此契机还原事件真相、廓清社会风气和价值观,更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