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火车性爱趴 1女战18男
据报道,蔡育林涉及“刑法”“媒介性交及猥亵罪”,可处五年以下刑期。他虽然否认媒介性交易,但要求参加者汇款,扣除租用车厢费用如还有剩余,就可能构成对价关系,可能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科罚金500万元。
至于和“小雨”发生关系或猥亵的十八名男客,若知道对方未成年仍从事性交易,可判一年以下徒刑并依违反“少儿法规”得公布姓名;若不知“小雨”年龄,且从穿着、谈吐看不出她未成年,则可能脱罪。
本月19日网络惊爆台铁加挂列车成为性爱趴专车后,检警调查发现蔡去年11月在BBS“花魁艺色馆”广告牌发起“痴汉电车”活动,因找不到女主角而无法成行,最后因“小雨”自愿上阵,吸引20人报名并各缴800元费用,后来成行的18人除大学生,还有硕士、博士等高学历者。
检警指出,蔡要求参与者当天穿西装,在台北车站集合并验明身分后上车,“小雨”则穿黑色套装现身;工作人员在列车起动后,以开会为由支开台铁人员,有到案说明的男子向检警供称一开始没人敢动手,蔡先示范,其他参与者才一一加入;蔡在列车快到竹南火车站前的15分钟宣布活动结束,到站后各自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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