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火车性爱趴”女主角17岁的小雨自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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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火车性爱趴 1女战18男
铁性爱趴蔡姓主嫌精心设计情节内容,上演“1女战18男”性爱趴,不但安排女服务生,甚至还有负责维持秩序的男纠察队。据到案者供称,一开始没人敢动手,但蔡嫌示范对女主角“小雨(化名)”上下其手后气氛火热,不但多名男客蜂拥而上,就连担任纠察队的廖姓男子也“冻未条”,抢着和小雨发生性关系。
但事件爆发后,外界才知道小雨竟只有17岁,但身高近170公分,上围傲人、外表成熟,不像是未成年少女,而且“小雨”应征女主角时,向蔡嫌谎称已满19岁,加上做OL打扮的她,实难苛责,最后给予18人不起诉处分,但仍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对每人各裁处1500元新台币罚锾。
今天“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定,主办人蔡育林被依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刑6个月有期徒刑,另外的2名女助理及3名男纠察员,因没有拿报酬,均获判无罪,全案定谳。
台铁车厢性爱趴 女主角未成年
台湾涉嫌租用台铁莒光号客厅车厢举办“性爱趴”的男子蔡育林,昨天被依妨害风化罪嫌移送板桥地检署复讯后,因涉嫌向参加者收钱、媒介未满十八岁的少女“小雨”性交易,检察官声请羁押禁见,法官审理后以无串证之虞饬回。
“小雨”昨天也在新北市社会局社工和律师陪同下,到铁路警察局接受侦讯;警方讯后还请女警假扮“小雨”,以“调虎离山”方式引开媒体,让她顺利离开。
检警前天搜索蔡育林(38岁)在新北市三重区住家,发现一份“性爱趴”企划书,怀疑他并非首次举办类似派对,且当天参与台铁车厢“性爱趴”的22男、3女中,包括两名负责递送保险套的女服务生、三名把风男子,因为事前都知道“小雨”未成年,恐列少儿法规中“意图营利媒介未满十八岁者性交易”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