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1984年4月13日,中央提出“在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可以有控制地对二孩生育口子开大一点。
1980年9月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规定: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2年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2002年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