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6日下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法院近日对《同伊》中饰演“郑尚宫”的金慧善要求与经纪公司解约一案作出判决,判金慧善随时可以与经纪公司解除协议。
金慧善
金慧善在去年3月向法院提出诉讼,以经纪公司拖欠《糟糠之妻》等剧的片酬以及经纪公司老板殴打自己为由,要求解除与经纪公司的协议,而金慧善的经纪公司随后不久就反诉金慧善,要求金慧善赔偿三倍的签约费以及活动经费。
首尔中央法院民事协议14部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金慧善的经纪公司不仅拖欠金慧善的片酬,而且经纪公司老板还殴打金慧善,对双方的信任关系造成了严重损害,鉴于以上情况法院判金慧善在诉讼中部分胜诉,随时可以与经纪公司解约,但是需将2亿韩元签约费返还给经纪公司。
对于金慧善的经纪公司要求她赔偿三倍签约费以及活动经费的要求,法院予以驳回,称导致协议破裂的主要责任在经纪公司一方,因此金慧善无需赔偿签约费以外的额外费用。
金慧善曾在《大长今》中饰演长今妈妈,并在《传闻中的七公主》中出演大姐罗德七,一直以贤妻良母形象出现在荧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