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方面的消息,高云翔的律师已提出再次申请保释,下一次初审保释的时间就在6月18日。
高云翔的律师已在4月10日向悉尼地方法院(Central Local Court)申请过一次保释,然而法官考虑到中澳两国之间缺乏引渡条约等原因,拒绝了保释申请。
但根据法院方面的消息,高云翔的律师已提出再次申请保释,下一次初审保释的时间就在6月18日。
从上面可以看到,在六月份高云翔案会有两次开庭,一个是媒体事先报道过的、即将在6月7日进行的过堂,另一个就是高云翔的律师准备在6月18日上午向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提出的保释申请。
6月18日的是保释初审(Callover),即询问双方的案件准备情况并决定对保释申请进行正式庭审的时间,一般是在初审后的一到两周,因此审理该保释申请有可能会在六月底七月初。
据唐林律师行分析,在澳大利亚这样的法治国家,任何司法流程都必须有法律依据,这次的保释申请也不例外。根据新南威尔士州保释法第66条第1款和第49条的规定(Section 66 (1) and Section 49 of the Bail Act 2013):若保释申请在其他法院被拒,新州最高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可以再次受理保释申请。
原文如下:
66 Powers specific to Supreme Court
(1) The Supreme Court may hear a release application for an offence if bail for the offence has been refused by another court, an authorised justice or a police officer。
49 Accused person may make release application
(1) A person accused of an offence may apply to a court or authorised justice for bail for the offence to be granted or dispensed with。
(2) An application under this section is a release application。
…
换言之,保释法赋予了嫌疑人在保释申请被拒后的二次救济权。通俗地说,不仅仅是高云翔,任何人都有权利在保释被拒后向新州最高院再次提交保释申请;然而为了防止司法资源的滥用,这种再次申请的机会只有一次,除非在之前的申请之后又发生了新的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向新州最高院再次申请保释并不等同于法律概念中的上诉,这只是法律赋予的再次提交全新的保释申请的权利而已。
不过,大家最好奇的应该是这次高云翔的律师会以何种方式申请保释了。上一次的保释申请,虽然聘请了著名的大律师Ian Lloyd QC,但结果可以说是溃败。提出的种种保释理由缺乏力度,遭到了法官的直接驳斥,空成为媒体的漂亮花边。这一次将以何种理由、从何种角度展开,不由得让人拭目以待。
唐林律师行对此的观点是,先让高云翔摆脱禁锢,取得保释,至少可在澳洲自由活动;然后再申请保释条件的变更,争取回国,似乎是更为明智的方案。
只不过,在澳大利亚这样的法治国家,能不能获得保释,只有法官说了算。高云翔的律师能重新申请保释,并不意味着高云翔一定能够获得保释;暂获自由的胜算有几分,目前理性的法律从业者都不敢妄下结论。
以曾被悉尼媒体争相报道的R v Lazarus 一案为例,嫌疑人被控在其父亲的夜店内性侵一年轻女性,案发时嫌疑人不到25岁,涉嫌的也只是最高刑罚为14年有期徒刑的普通性侵犯罪,并无加重情节;且嫌疑人是本地人,没有潜逃他国的风险,仍然没有一开始就获得保释,而是在监狱中度过了11个月方通过上诉成功重获自由。
因此,这一次高云翔是否能获得保释,取决于各种证据呈现出来的案情本身,加上律师的本事。
此前,高云翔工作室曾向媒体表示,高云翔本人和家属都无需出庭,董璇不会到庭旁听。并且这两次开庭仅为过堂,移交相关证据。
案件回顾:
3月29日,据《每日电讯报》Daily Telegraph 的报道,一名36岁的女子向警方投诉称,周一她在悉尼香格里拉大酒店的一个房间内遭到中国男影星高云翔和另一名男子王晶(音译Jing Wang)的袭击,后两人被警方逮捕,至今仍被拘留。该女子表示,她和高云翔、王晶进入悉尼一家香格里拉的酒店房间内,两人对自己实施了性侵。其中一名男子本周二下午,在香格里拉的酒店房间内被捕,另一名男子不久后,在悉尼CBD的Haymarket被捕。据网友爆料,被性侵女子为36岁华裔女编导。
随后,高云翔的律师提出为其申请保释。4月10日,演员高云翔涉嫌性侵案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再度开庭。据庭审现场前方律师反馈,被告人与被侵害人有过一次性交,是否自愿尚未确定。但由于本案有两位被告人——高云翔和王晶,目前并不清楚与被侵害人发生性交的是哪一位。
此外,作为证人出庭的陈女士愿意向公司借120万澳币保证金,为高云翔提供80万澳币,为王晶提供40万澳币。根据法庭传来的最新消息,澳大利亚警方向法官提交了十页纸的证据,其中只有两三行是关于高云翔的。证据显示,高云翔和那位受侵害人在房间呆了36分钟,并没有造成受侵害人身上的淤青。
经过几个小时的庭审,澳洲当地法官提出拒绝高云翔被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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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翔第四次过堂:出庭排号在21位 女当事人身份确认
高云翔今天的四审也就是过堂已经正在进行之中,对于庭内的情况目前还不得而知,而今天的法庭内情主要分为三个层面,并且这三个层面对高云翔的案情进展有递进作用。
今天董璇并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而高云翔的出庭排号是第21位,而另一位涉案人员王晶的出庭不得而知。此次的开庭是对前面三审过后新证的移交。
新证的出现也有知情人声称已经发现了重大性的突破,而在6月18日,高云翔的律师团队将再一次进行保释的申请。但能不能通过申请还不一定。
而这一次的过堂依旧是仅仅只有2分钟左右,而后面案情的进展可能将持续一直过18个月,中间这一些时间对于高云翔来讲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而今日的过堂主要还是争对于新证的移交,而且现在女当事人的身份已经开始浮出水面。并且女当事人确认为某公司的一位高管和负责人,而她与高云翔和王晶之间的关系极有可能是牵扯到了工作方面。
据澳洲华人圈传来,女当事人张性女士身份有点特殊,不仅仅是一位影视公司的高管。并且是属于财务级别的人物,所从事的行业有影视和后期的制作,而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高云翔和王晶能与之发生一些接触了。
但此次的高云翔开审,女当事人并没有直接现身。女当事人只能在案情进展到了一定的程度时她将受到法庭的传唤,她会在适当的时间点出现并且对高云翔和王晶进行指证。 而此次高云翔案的递进工作我们希望能得到了一些实际上的进展,就目前看来只是新证的移交和女当事人的一些相关信息开始进入到案情的工作状态。到案件真正结束还为时过早,但希望这一次的过堂给高云翔带来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