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国贫县贫困户有奔驰奥迪”调查结果
媒体报道名下有奥迪车的刘某连,女,47岁,隰县人,女儿在某大学、儿子在县高中就读。2013年因学、因病致贫,识别为贫困户。贫困识别时,全家6口人,婆婆任某某二级残疾,本人当年因病手术,2018年公公病逝,丈夫车祸意外去世。刘某连2015年以来一直在北京打工。家里通过危房改造、教育、产业、光伏扶贫等政策帮扶,2018年底脱贫。经查证,其名下京E54541奥迪轿车,车辆初次登记时间为1998年8月,车龄21年,此车在2014年9月以4000元价格做过交易,2016年5月刘某连的工友张某借用其身份证再次办理了交易手续,登记在刘某连名下。在此过程中,刘某连没见过车辆、没出过钱、不是实际所有权人。
媒体报道名下有5辆车的贾某,男,29岁,隰县人,2013年底单独识别为贫困户。11岁时母亲患癌症去世,12岁大哥车祸致残,当时家里十分困难,欠有外债。2014年靠村里帮助,贷款3万元起步,承包车辆跑运输,当年就挣了1.4万元,翻了身、脱了贫。目前在山西吕梁市与朋友丁某经营二手车生意。经查,贾某名下登记有5辆车,其中,2辆为贾某脱贫后购买,一辆晋AS263P大众宝来轿车,于2016年12月以12.4万元分期付款购买。一辆晋LA9611红岩货运汽车,于2018年5月以16.8万元通过贷款和借款方式购买,计划转卖。另外3辆车是其朋友吕梁市丁某购买,以贾某身份证在临汾车管所上户登记,目前2辆二手桑塔纳轿车已卖出,购买价格分别为1.8万元、1.75万元,还未办理过户手续,1辆红岩牌货运汽车价格14.5万元,至今还未出售。
媒体报道名下有奔驰车的郭某芳,女,36岁,山西晋城人。经核查,其名下确有一辆梅赛德斯奔驰轿车,车牌晋E92706,系郭某芳婚前财产。王某与其父母一家三口,因病致贫,2013年底识别为贫困户以来,其父被聘为护林员,家庭享受退耕还林补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和农村低保等政策,2015年底脱贫。2016年,王某去晋城打工期间认识郭某芳,2017年12月王某与郭某芳在隰县老家结婚,平时生活在晋城。2018年7月,隰县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中,经村评议、乡审核,按整户识别要求,将郭某芳以脱贫人口纳入。经调查认定,郭某芳、王某不符合贫困识别“八不进”和整户识别“共同生活、共享收支”的要求,目前已对郭某芳、王某做出清退处理,并对4名把关不严、核查不准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隰县纪委监委决定,对陡坡乡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师某某诫勉谈话,给予陡坡乡辛庄村包村干部 、陡坡乡果业站站长王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陡坡乡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康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陡坡乡辛庄村委会主任鹿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隰县县委、县政府表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基本方略,识贫、帮贫、脱贫全过程、各环节必须精准。疑似问题将彻底核查,有错必改、有错必究,对贫困识别不准的,该清退的坚决清退;对违规违纪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