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甘肃检察”消息: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不起诉一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撤销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和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并由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肃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检方称,8月22日、23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原案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和申诉人李某某(坠亡女孩家属)送达了该决定。
同时检方表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于8月22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决定逮捕。
此前报道:
2018年6月20日下午,甘肃省庆阳市一名19岁女孩李某奕在当地坠亡。事件发酵后,李某奕在庆阳六中读书时曾遭班主任吴某厚猥亵一事被曝光。
据李某奕的父亲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女儿坠亡原因与2016年9月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有关。女孩的父亲称,早在2016年7月,吴某厚老师就曾对自己的女儿动手动脚,但当时女儿没有告诉他,直到出事后警方调查时他才了解情况。
6月25日晚,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表示,经警方调查,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突发胃病在宿舍休息时遭班主任吴某厚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之后,该局以猥亵行为对吴某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通报显示,2018年3月1日,对于吴某厚的上述行为,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5月18日,庆阳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6月28日下午,庆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通报会,通报李某奕事件相关情况。在通报会,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李某奕遭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案“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6月26日,庆阳市教育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涉案老师吴某厚调出教育系统、取消其教师资格。据悉,庆阳市教育局党委曾于2017年7月23日作出决定,对吴某厚进行行政处分,由技术7级降为技术8级,并调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