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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9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破产案(“小鸣单车”经营者——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在新闻发布会上,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向媒体记者通报了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小鸣单车”破产案以来的工作情况,介绍了该案的主要特点,并详细介绍了广州中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积极采取的主要举措。
未及时退还押金,用户提请破产清算
据了解,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骑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9日,主要经营业务是通过开发手机APP向用户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期间,悦骑公司先后在广州、上海等全国10多个城市投放共享单车超过43万辆,收取用户押金总额高达8亿元。
在2017年底,“小鸣单车”开始出现大规模用户押金不能及时退还的问题,引发部分用户向广州中院提出对悦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广州中院经审查认为,悦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清楚,符合破产受理条件,在今年3月27日作出受理裁定。至此,“小鸣单车”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据清算与破产庭庭长周焕然介绍,昨天(7月10日)下午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法院采用“现场+网络”的参会方式召开了“小鸣单车”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该案债权人众多,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场地条件有限,除了普通债权人之外,本案提前在‘小鸣单车破产工作信息’公众号上开通了用户债权人现场参会的报名通道,并以随机方式从报名参会的用户债权人中抽取22名到现场参会。其他无法到现场参会的用户债权人,可以凭前述公众号发送的验证码参与网络会议,并可通过在该平台留言的方式发表意见。”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主审法官公布了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汇报了企业接管情况及其他履职情况,同时回答了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小鸣单车”债权人众多,名下财产分散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介绍,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破产案——“小鸣单车”破产案主要呈现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涉及债权人众多,且涉及面广。悦骑公司的债权人包括用户、供应商、员工三大类,这些债权人散布在全国十几个大中城市,极为分散。截至2018年6月27日,“小鸣单车”用户有效申报的债权共计118738笔,供应商申报的债权共计28笔,另外还有由管理人核实的职工债权共计115笔。
二是用户债权的发生是以网络数据为载体。由于广大用户是通过手机APP注册,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非传统的方式向悦骑公司交纳押金。虽然单个用户申报的债权金额不高,但这些用户数据全部存储在云端服务器。针对用户申报的债权,需要找到云端服务器的原始数据予以核对。
三是悦骑公司名下的财产分散,处置困难。经过管理人前期摸查,悦骑公司账户上已没有多少现金,目前管理人仅接管到35万余元。悦骑公司的主要财产是散落于各个城市街头的共享单车,因过于分散而造成回收成本高,处置难度大。
据了解,管理人在调查中发现,悦骑公司与其他公司存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已向广州中院提起衍生诉讼,要求关联交易方返还悦骑公司超额支付的“预付款”,并赔偿关联交易所造成的价差损失,广州中院也依法受理了管理人的诉请。目前该衍生诉讼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广州中院已对关联交易方采取了相应的保全措施。
由于悦骑公司存储在云端服务器的信息资料无法正常使用,为保障破产程序能够顺利推进,广州中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今年5月10日对掌握公司关键信息的企业高管作出了限制出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