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停在派出所门口被人强行拖走,警方不予立案,而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辆为“盗抢状态”。两年后,车主一家再次发现该车时,意外得知该车由一位民警套牌使用。
7月8日,澎湃新闻刊发《“被盗抢”的丢失车:交警套牌后自己开》报道,披露了上述离奇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9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畅通西安 通报称,上述车辆的车主侯某君(指侯建君)与戴某红存在经济纠纷,该车辆由戴某红实际控制。
2018年4月4日,戴某红将该车交由朋友关系的交警雁塔大队民警王保云保管。
经查,王保云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违法行为属实,对王保云罚款3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同时,王保云身为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停职一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于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涉事车辆为“盗抢状态”,西安交警在通报中表示,这是由于车管处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操作不当导致,目前已撤销相关盗抢业务,并责令车管处领导班子向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科室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车停在派出所门口被人拖走,警方不予立案
事件围绕一辆车牌为陕AGX639的大众轿车展开,该车车主为侯建君。
7月6日,侯建君的儿子张梦楠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2月6日,他开这辆车和朋友温欣外出办事,遭一女四男抢车,当场报警。" ,2016年2月6日,他开这辆车和朋友温欣外出办事,遭一女四男抢车,当场报警。",2016年2月6日,他开这辆车和朋友温欣外出办事,遭一女四男抢车,当场报警。
随后,民警将该车停在曲江派出所门口,等他做完笔录,车就不见了。
张梦楠称,车不见后,他和温欣曾多次要求警方立案,追回丢失车辆,但警方不予立案。
2016年3月12日,他们以雁塔公安分局“不作为”为由,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张梦楠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西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经审理,2016年2月6日晚6时许,申请人驾驶机动车辆前往曲江碧林湾小区时,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在小区门口拦截,申请人报警。
曲江派出所民警驾驶申请人车辆停于派出所门口后,该机动车被他人强行拖走。
处警民警将双方人员带到派出所后,申请人称“在派出所调查时,这伙不明身份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围殴(派出所门口有监控)。”为此,申请人请求派出所查处此案,派出所至今未受理。
2016年2月19日,申请人再次要求查处该案,至今未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责令被申请人(指雁塔公安分局)自接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受案,并答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