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万存款5年后剩30元,法院两审判决储户败诉
法院认为,认为叶女士与叶国强形成委托代理关系,银行的转、取款服务只是叶国强使用资金的途径,叶女士的损失是由于叶国强将资金购买高风险的股票期货所致,银行的违规操作与叶女士的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两审,均判决储户败诉。后叶女士提出再审申请,1月22日,浙江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了再审听证。
1、我觉得这个案子判的是有问题的,法院回避了一个问题,储户不是委托给个人,而是委托给银行金融部经理,没有这个身份,这个委托不可能授权。所以,这个委托,我们应该理解为委托给银行,而不是个人。
2、其实,如果没有这个银行经理违规操作与犯罪行为,单单是理财的亏损,那么银行是没有责任的,因为高风险的金融就要自己承担风险。
3、但是本案不是这样的,而是基本被骗走,挪作他用,这是违反委托协议的,这也是银行的内部管理问题,而且银行在办理柜面转账业务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所以银行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