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出轨门女主被拘捕 吴秀波事件是女方造谣勒索还是男方真的
去年曝出吴秀波的小三、小四之后吴秀波好男人形象崩塌,但后来就没什么消息了,毕竟娱乐圈儿瓜那么多,没新料人民群众真没那么好耐性。现在又突然有女方父母出来扔瓜,又引出话题。这大家才知道女方去年11月5号就被吴秀波设计骗回国给公安抓了。要说吴秀波把控话题能力还是挺强的,这么大事儿之前竟然一点风声没有,我才发现演员玩起手段对付小三比教授还牛!
好了,言归正转,杨律有以下几个看法:
1、女方手里肯定还有料!
吴秀波曾和女方达成给钱解决的一致,只不过吴秀波玩的缓兵之计,先答应好数额安抚,再经账号没钱为由拖延,再以沟通为名把人骗回国抓捕。这也正说明女方手里还有能威胁吴秀波的料,女方之前的曝光也应该有所保留,目的是有谈判的砝码。
2、感情纠纷用钱解决和敲诈勒索的边界怎么区分?
两人谈恋爱也罢、分手也罢,一方愿意主动给另一方补偿给多少都不涉及到犯罪。但如果给钱的一方已婚那涉及配偶把钱要回的可能,比如某教授玩的那样,但仍是民事案件不涉及犯罪。
两人分手后一方觉得感情受到伤害提出索赔并不违法,哪怕感觉自己受到伤害的人是小三、小四也是如此。但是索赔要使用合法手段,可以私下交涉、可以公开交涉、可以到法院起诉,这些都没关系。无非是要求合理合法被支持(比如某些人被骗作小三、小四),即使要求缺乏法律依据不支持也不构成犯罪。
一方如果以掌握的对方隐私作为要挟手段,给钱我就闭嘴不给钱我就曝光,那就真可以认定构成敲诈勒索了。法律意识强、手段高的人以这种方式要钱,绝不会主动提出要钱,甚至连对方主动表示给钱都不会说出对数字满意不满意,也不会明确说拿到钱我就闭嘴。就不想掉进以非法手段要钱的坑里。太细的规则杨律就不能说了,以免传授犯罪手段之嫌。
就这件事儿来讲,我不知道这要钱是女方主动提出来的还是吴秀波主动提出来,如果是前者且以继续曝料为手段,定女方敲诈勒索法律上很可能是正确的。如果吴秀波主动提出来的,那就要看双方交涉的细节来判断了。
3、吴秀波的人设从女方曝光时就出问题了,但到现在恐怕是真塌了!
吴秀波以前的好男人形象被人曝出有小三、小四后自然受影响,但是其实也没坏到不可挽救,毕竟这是男权的世界,只要不是吸毒嫖娼这种官方严厉控制的事儿,即使已婚的出轨只要配偶不闹事儿其实都不算大事儿。毕竟在某些人看来管不住自己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但是吴秀波的这波儿操作熟练法律手段操作高是高了,但我觉得人设是彻底塌了,因为太渣啦!除非吴秀波后期能找出大反转的证据,比如根本没有小三小四、全是女方造谣,否则真是没人看得起了,男人不能这么渣呀!有些时候做人太聪明其实就是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