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加拿大歌手小贾斯汀(Justin Bieber)2010年以一首《Baby》爆红,未料近年来不断惹出负面新闻,一言一行都受到不少争议。他2013年6月开法拉利撞伤一名狗仔,被对方一怒之下告上法院,这个案件最近正式开庭审理,而他还是觉得对方问题比较大:"谁叫你站在车子前面?"
据美国网站《TMZ》报导,小贾斯汀2013年6月跟好友到夜店玩乐,准备驾车离开时被狗仔层层包围,卡在群众之间动弹不得,请保镖把人挡开却还是没什么效果,最后没了耐性直接踩油门加速,意外擦撞到一位黑人狗仔华特李(Walter Lee),对方立刻跌坐在地无法动弹,而他选择迅速离开现场,没有再下车查看情况。
华特李事后对小贾斯汀提出告诉,声称因为被撞而受重伤,导致膝盖肿起、有撕裂伤和多处擦伤,跟警方一开始说的"伤势不重"有所出入。小贾也在法庭上质疑华特李的伤势,指出对方在入院几天内就整理好文件提告,对一个受重伤的人来说效率快得不合理,也强调对方本来就不该站在启动的车子前面,否则被撞真的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