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太阳花女王」刘乔安身陷台湾援交门,因不满周刊找自家女记者、狗仔队港籍男乔装成"小娴"、嫖客设局,日前至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社长裴伟妨害名誉、妨害秘密罪,台北地检署完成分案,指派检察官陈宗豪侦办,预计下月开庭,传唤刘乔安与相关被告理清案情。
有法界人士认为,《壹周刊》为了刺激杂志销售量,设局偷拍刘乔安,涉嫌刑法图利为妨害秘密罪,因《壹周刊》发行地点在台北市内湖区,属士林地检署管辖,但设局的场合疑似在台北地检署辖区,北检也有管辖权,本案是否声请移转管辖、由高检署准驳,由承办检察官依职权决定。
《壹周刊》在去年12月报导刘乔安是高檔援交妹,开价一次10万元,港男杀价到3万元,双方讨价还价因价码太高而交易破局后,刘还主动在房内脱掉红色迷你裙,换上牛仔短裤才离开。事后刘乔安指称当天是应「小娴」之邀去谈卖酒事宜,却被设局报导成高檔援交妹,认为《壹周刊》该篇报导对她造成伤害,因此对《壹周刊》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