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7月4日报道 "不仅火灾造成的损失不赔,房屋租金也拖欠半年多了,对方还一直扯皮。"刘先生将自家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龙之湾嘉园的别墅出租给了香港演员周海媚,但去年9月房屋下沉花园突然起火,将部分配套建筑和电器烧毁后,周海媚搬离别墅至今未给刘先生一家造成的损失赔偿。周海媚一方认为失火的是违章建筑,反而要求刘先生赔偿。周海媚代理律师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目前双方分歧较大,正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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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火 女星单方解约
昨天中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刘先生的别墅,门前还拉着警戒线,屋内早已人去楼空。起火地点位于别墅后部的下沉花园,同侧的楼体与窗户也受大火影响出现破损。"好好的一栋房子成了这样,谁看着不心疼啊!"刘先生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妻子何女士去年通过中介公司,将自家的别墅租给了香港演员周海媚,没想到刚过几个月,也就是去年9月21日就发生了火灾。"租了两年,着火以后周海媚就搬走了,到现在不仅不交房租,也不提赔偿的事儿,反而要我们给她赔偿,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随后刘先生向北京晨报记者展示了租赁合同,上面写明租赁期限自2013年7月5日至2015年7月4日,租金按"押一付六"方式,最后附有周海媚的签名。"除了第一笔租金,到现在一分钱没给,欠了十几万元了。"刘先生称,事后曾与周海媚通过电话协商解决,但对方称已交由律师处理,不再接听刘先生的电话。
火灾发生四天后,刘先生的妻子何女士收到一封周海媚方发来的律师函,写明周海媚出于宜居和安全考量,已于当日搬离,并要求于2013年9月20日单方解除合同,但被刘先生一方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