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男女只因性观念开放(2)
大多数人从青春期开始便会产生性的需求,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讲,人的生理需要包括对性的需要,作为完整的人如果要有一个好的心理发展,这种基本的需要就必须逐次得到满足。
人有性的需要,自然会去寻找以求满足。但社会规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会产生约束、规范和设立界限,比如旧社会,社会法律、规范认可十六七岁的男女可以结婚,很多人便会选择在那个年龄段结婚,现在社会法律规范认为22岁左右才能结婚(参见《婚姻法》规定),很多人便会以这个年龄为分界线,便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去寻找婚姻对象。
有的人保持单身,同时保持身边有性伴侣的状态,是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产生冲突后寻求妥协与平衡的结果,动物性趋向于使人具有性的需求并不受限制地去予以满足,但社会性却要求人在社会规范下承担责任或进入婚姻然后才去进行性的满足活动。
性是婚姻中最重要的部分,但性不能代替婚姻本身。在如今价值多元的时代,人们有选择婚姻也可以选择单身的自由;你可以选择单身而守身如玉,也可以选择单身同时有性生活,但要为自己的选择行为承担责任。
最新关于单身与健康寿命的研究表明,在条件基本相同情况下,单身女性的寿命比已婚女性的寿命减少7-15岁;单身男性的寿命比已婚男性的寿命减少8-17岁。
积极心理学之父马丁?塞里格曼关于幸福感的研究(超过30年)也指出:好的婚姻跟幸福感的关系非常强,未婚同居的性生活在注重个人主义的文化中(如美国)是可能带来幸福的,但在有注重集体主义传统的文化中(如中国、日本)则更可能无法带来幸福。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现在的社会秩序处于冲突紊乱的多元时期,容许度在不断变大,婚姻的价值观也多元了,这就使人们对性、对婚姻的选择性增加了,观念改变了。这意味着人们可以选择早婚、试婚、晚婚也可以选择不婚。
当社会规范允许人从婚外获得性满足时,人们便可以不通过婚姻来满足生理需要。从个人的内在需求来看,既然社会允许个人有多样的选择,人们便会衡量各种可能性,自己可以在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间找到平衡,找到满足契合的方式。
成人可以有性伴侣但不谈婚嫁,可以有与婚姻无关的性,也可以维持与性无关的婚姻。这种现象还会持续下去甚至会得到增强。
严重的是,这种与婚姻无关的性如果与公权力结合,在政府权威体系中的官员身上泛滥,不仅会起到消极的示范作用,还会严重影响社会道德秩序和伦理规范,动摇政府权威的合法性。
性观念的开放,对个人寻求婚姻和婚姻的稳定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一个人把性看成很随便的事,那婚姻的神圣感、尊严感和承诺意愿都会降低,随之而来的婚姻忠诚度瓦解、婚姻冲突等问题便会爆发。
在刘诚哲做婚姻家庭治疗接待过的来访者中,存在一种突出现象:如果人的婚前性行为与性伴侣越多,那么他/她对婚姻的忠诚度和承诺度就越低,这个婚姻的稳定度也就越低。
其实婚姻双方对对方的婚前性行为大都不会象口头表示那么宽容、大度与开放,而是存有心结,如何化解要看进入婚姻的两个人如果看待性、爱与婚姻并如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