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床照门段一中获刑十年 床照门事件始末
近日,网上流传广西床照门,引起网友热议,据悉广西床照门厅官段一中一审获刑10年,以下揭秘了有关床照门事件始末~
广西床照门段一中艳照 床照门事件始末
广西床照门厅官获刑十年
广西质监局原正厅级巡视员段一中因“广西床照门”事件而被调查。因为一组不雅床照在网上曝光,59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正厅级巡视员段一中正式退休的年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段一中因受贿100多万元获刑10年。
床照门事件始末
2012年1月份,有人发布了一组照片,照片中一名男子裸身与一名女子躺在床上。网帖称,男子就是段一中。
“床照门”事件在网上发酵后,有媒体联系了段一中求证真实性。段称,这些照片是合成的。随着该事件持续发酵,引起了自治区纪委的高度重视,对网传段一中的生活作风问题立案调查。
据知情人透露,这组“床照”的男主角,正是段一中。正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在被调查生活作风问题期间,段一中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后经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为100多万元,外加受贿孽息7.9万多元,他非法所得共有108万多元。
综合段一中受贿的事实,在这几年出现的新型受贿手段中,他占了两个:占干股、利用影响力受贿。
陈某是商人,2002年就与段一中相识。段一中2003年到来宾担任副市长,陈某考虑到段一中可以给他“提供支持与帮助”,便跟着段一中脚后跟来到来宾。3年后,陈某终于等来了机会:他看中了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一个石灰石矿。
2007年上半年,段一中带着陈某,约时任来宾电厂的厂长石某吃饭。他对石某提出了要求:要石某以电厂名义,向国土部门申请采矿权,然后将采矿权委托给陈某开采;开采的石料,电厂还要收购。为保证采矿权到手,段一中又约见了来宾市国土局的相关人员。在他的努力下,来宾电厂顺利竞到了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