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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体人图片
关于连体人的法律人格问题,有四种学说:非人说、一人说、二人说、混合人说。根据杨立新和张莉在《论连体人的法律人格及其权利冲突协调》一文中指出“对连体人法律人格基本定位的标准,必须综合‘人’的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的基本特性,即判断连体人法律人格的基本要素是:(1)健全的人脑;(2)独立的意志;(3)能够充当一定的社会角色。因此,当连体人的个体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时候,应当由连体人的各个个体独立享有法律人格”因此,当连体人的个体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时候,应当由连体人的各个个体独立享有法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