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看看世界上还有其它什么让人哭笑不得的法律条文吧!
1.核爆炸
1997年英国工党通过法律禁止核爆炸行为。诡异在于核爆炸行为显然是无需写入法律条文中的,因为还不要到法律层面,它就被扼杀了。
2.禁止穿盔甲开会
爱德华一世(1239年6月17 – 1307年7月7日)在1279年宣布禁止穿盔甲来国会开会,否则就犯法。
3.禁止晾衣服
英国城镇警察条款法(Town Poloce Clauses Act 1847,en wiki)禁止把衣服拿出来晾,不管是脏的还是刚洗出来的。
4.车辆随机限行
在智利,为了阻止过度的污染,政府随机摇号禁止选中的车辆上路进城。随机选号的结果在电视和热线电话上公布。
5.禁止戏剧表演
土库曼斯坦第一任总统尼亚佐夫觉得戏剧歌剧什么的是没有必要的,所以他下令禁止了。
6.禁止芭蕾
人物同上,总统同志同时也禁止了芭蕾。
7.泰国禁止不穿内衣出门
查阅档案暂时没有发现尼亚佐夫有关于禁止内衣相关的法令,但在泰国,不穿内衣就出门是犯法的。
8.意大利禁止男人穿裙子
9.沙特阿拉伯禁止女人开车
10.多伦多禁止大街上拖死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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