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故事
1950年代早期,化学家葛拉汉伍尔夫(Graham Wulff)任职于南非的工业开发公司(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他是一位发明家,并且在自家设了一间小型的实验室,以便在闲暇时间开发产品。他专研护肤方面,决定要调配出一种全新且合适人类的产品。如他本人所述:"我决定要努力调配出一种尽可能与皮肤相近的护肤产品─可以快速渗透、在皮肤中保持稳定,且适合肤质的产品。它可以恢复滋润、保湿、保护皮肤,而且在使用后十分钟内就会让皮肤看起来柔嫩而不泛油光。"
他非常了解产品功效的重要:"尽管通过广告可以销售产品,但长远来说,除非这项产品比同类型产品优异,并真正达到所有宣称的功效,否则是无法长久销售的。"
他的妻子黛娜(Dinah)从旁提供了让配方更完美的建议,她不断试用他所发明的产品,直到达到最佳的独特功效为止。他们不但一起修改产品的特性,例如吸收性与油脂,也选择了女性化的粉红色及香味。等到他们对配方感到满意,便开始制造首批产品。
葛拉汉伍尔夫发明了OLAY(Oilof Olay)这一名称、撰写外包装文案并设计标识。OLAY的成就惊人,很快就遍及整个南非。"专栏"类型的广告经证明十分有效,不断为产品创造相当高的需求量。1959年,葛拉汉开始在英国展开活动。两年之内,Oil of Ulay(这是在英国使用的名称)就赚到了足以让公司自行设立制造及经销设备的资金。1963年在美国最初推广OLAY时也是采取类似的方式,获得同样出色的成果,并于1964年在当地建造生产线。其他早期开发市场的国家还包括澳洲与荷兰。虽然起步维艰,但也同样获得了杰出的成果。 1960年代末期,有数间大型的美国公司在寻找未来有发展潜力的成功护肤品牌,他们清楚地看到OLAY的未来一片光明,而且葛拉汉在 1970 年9月与RichardsonMerrill(之后于1985年由宝洁Procter & Gamble收购,更名为Richardson-Vicks)签定了出售协议。